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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强化肥料监督抽查 保障农业用肥安全

发布时间:2014-06-11  来源:中国政府网  字体大小[ ]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肥料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4〕6号),农业部于今年3月至5月,组织6家部级肥料质检中心对河北、山东等12个省(区)全国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和农资市场的肥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并于近期公布了监督抽查结果。

  此次抽查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和湖南等12个省(区)共计抽取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样品158个,涉及肥料生产企业112家、肥料经销单位76家。

  据介绍,此次抽查的158个肥料样品中,检验结果合格的142个,合格率为89.9%。其中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样品122个,检验结果合格的109个,合格率为89.3%;掺混肥料(BB肥)样品36个,检验结果合格的33个,合格率为91.7%。此次抽查全国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33家,其中31家企业的样品抽查结果为合格,合格率为93.9%;抽查样品62个,合格率为95.2%。抽查农资市场48个,涉及76家肥料经销单位。其中63家肥料经销单位的样品抽查结果为合格,抽查合格率为82.9%;抽查样品96个,合格率为86.5%。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主要是单一养分或总养分含量不足。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农业部要求各有关省(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核查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依法对存在问题的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处理,确保农民生产用肥安全;加强对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和国家财政补贴项目所用肥料中标企业的监督管理,实施严格的质量追溯和全程监管。据农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肥料监管职责,强化肥料登记管理,建立肥料定期监督抽查制度,会同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在农业生产用肥关键时期开展肥料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假冒伪劣肥料的氛围,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用肥安全,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和合法企业利益。

中国农业新闻网摘编彭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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