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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官员谈农民锯病腿事件:医疗救助存缺陷

发布时间:2013-12-07  来源:央视网-光明日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民生“三问”有答案

  民政部日前在国新办召开“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涉及民政工作的重大决定进行了解读,同时解答了社会关注的问题。

  困难群众如何救?

  [背景]:2013年10月10日,有媒体报道“河北清苑县臧村镇农民郑艳良因没钱做手术,在家自己锯掉患病的右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决定》: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记者:锯腿事件是不是暴露出我们在救助政策上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民政部将如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三中全会《决定》要求?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当前我们在社会救助中的短板,一个是医疗救助,一个是临时救助。在医疗救助方面,现在确实存在着救助面过窄、救助水平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患病,特别是患大病的困难群众的医疗问题。在这方面,民政部已经会同财政部在273个县、市、区进行了为期近两年的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策。

  医疗救助的主要思路是:一要将目前救助低保、五保家庭放宽到低收入家庭;二是对病种、用药目录、定点医院等方面适当放宽;三是适度提高救助的标准;四是要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五是继续做好一站式即时结算。

  未来要综合构建涵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以及医疗、住房、教育、就业、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制度体系框架。

  老龄难题怎么解?

  [背景]:截至2012年底,中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带来了更加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决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记者:政府将如何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政府在激励社会力量从事养老服务业方面有何激励措施?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加快建设一个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政府要进一步保证好基本,兜住底线。公办养老机构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要保障城乡的“三无”老人、低收入家庭的老人以及困难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对他们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服务。

  同时,推进建立福利服务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对建设服务设施进行补贴,叫“补砖头”;同时对于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进行补贴,叫“补床头”;现在重点要推进的是“补人头”,补到老年人自己身上来。到目前为止,全国有18个省建立了8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有22个省建立了服务补贴,还有3个省建立了护理补贴。

  在鼓励民间资本方面,今年9月份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于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在投资、融资、土地利用、税费减免、补贴支持、人才培养以及慈善捐赠的优惠等方面,提供了众多的优惠扶持政策。

  困境儿童谁来养?

  [背景]:据民政部年初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61.5万名,此数据在不断变动之中。

  《决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记者:近期深圳设立弃婴岛的问题引发了社会热议,也引发了我们对弃婴孤儿、困境儿童的关注,《决定》也提到了相关的要求,请问民政部对这些孩子有哪些救助举措?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2010年,将所有的孤儿纳入到国家保障,其中集中供养的一般每人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的每人每月600元,我们保障了57万多名孤儿。2011年,把流浪儿童纳入到国家救助保障的范围。2012年,将受艾滋病感染的儿童参照孤儿纳入到国家的保障制度。

  但是,现在还有一些困境儿童没有纳入到保障范围,还在采取低保制度来救助,标准相对偏低。接下来,第一要积极争取将事实上无人照顾的儿童纳入到国家保障范围中来。第二要积极探索完善儿童福利制度,河南洛宁等地已进行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试点。第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儿童保护制度,将现有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的各方面政策法规进行整合。(本报记者 陈 恒)

中国参政网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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