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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需靠法制“护航”非管制

发布时间:2012-12-23  来源:CNTV  字体大小[ ]

网络安全要靠法制“护航”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网民5.4亿,加上10亿多手机用户,已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平台。这一平台虽然名为虚拟空间,但从来都是现实社会的自然延伸、真实生活的有机构成,因此,同样需要健全的法制和有效的监督。网络监管一旦出现法律真空,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权益和诉求势必遭受侵犯与破坏。

  随着网络发展越来越快,现有法律法规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互联网法规体系,实现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

  依法管理网络是国际通行惯例。目前,世界上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并建立了专门的执法机构。网络安全要靠法制“护航”,只有明确法律保护什么、禁止什么,明确各个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实现网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依法安全使用网络,共享科技进步的丰硕成果。据《经济日报》来源:北京晨报

中国青年报:别将“法治”误读为“管制”

  一谈到立法治理网络问题,不少人都会有这样的本能反应:又要管网络了。公众其实也对欺诈、诽谤、造谣、攻击之类的网络问题深恶痛绝,但对“管制”有着更大的警惕和恐惧。中国的很多事,常是一放就乱,一管就死,人们担心“管制”会把网络管死,焦虑于那点儿来之不易的言说空间被“管制”扼杀。

  这里有一个常有的误解,就是将“法治”误读为“管制”。如果想到,是通过立法保护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免受侵犯,保护公民在网络上的正当权益,而不是不让人说话,不是封人之口,那么,人们就不会对网络立法充满警惕了。

  “法治”与“管制”是截然不同的。法治是有规则的,这个规则须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后确立,而“管制”常常并无规则,而是服从于领导意志;法治的规则是公开透明的,使公民有明确的预期,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而“管制”常常无章无法可循,完全凭执法者的好恶;法治是平等的,每个人都置于法律的管辖之下,而“管制”常常有例外者,“管制者”就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也常常有区别对待的选择性执法;法治是以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为导向的,而“管制”则有许多见不得阳光的私利追求。

  中国的网络当然需要法治,作恶者需要被追究,造谣者需要被惩治,欺诈者需要付出应有的代价,公民在网络上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而这一切,都需要法律的护佑,也就是一个清晰的、可预期的、独立于个人意志的规则。有了这个规则,正义才能得到弘扬,丑恶才会被驱逐,良善才会主导网络,民权才会得到伸张。

  建立一个法律规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当然也能够最大限度地拒绝行政权力的乱伸手,以“法治”替代“管制”。

  所以,不要一听说网络立法,就理解为“管”。一听“治理网络问题”,就以为是“不让人说话”了。这种忧虑可以理解,但须理性地意识到其中的误读成分,致力于呼唤一个公平正当的法律,而不要因为担心“管死”而走向反法律的一边:把网络当成一个特区,无视自由的边界,对任何网络立法都持一种敌视态度。来源:中国青年报

人民参政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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