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报道9日,郴州市纪委透露,给予“失踪局长”王昌宏行政开除处分。经该市监察局立案调查,王昌宏失踪原因已经查实:为了逃债。据王自称,他在玩失踪期间曾给别人当保安、司机。
经查,王昌宏在担任郴州市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于2011年11月29日至2012年4月22日连续旷工146天,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王还违反规定到冶炼厂、煤矿入股19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在调查期间,王昌宏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王昌宏行政开除处分。今年3月中旬,市直工委已同意给予王昌宏党内除名处理。
王昌宏失踪后,郴州市农机局于2月24日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寻人公告。其后,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办公室对王昌宏进行了曝光。4月22日,郴州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找到王昌宏。
53岁的王昌宏原是郴州市农机局“三把手”,负责农机推广等,常在外出差。据王昌宏交代,他是去年11月29日离开郴州去广东的,没向任何人说起,也没向单位领导和组织部门提出申请。他离开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经商办企业不力;二是债主追债,他应付不过来。王昌宏称,他到广东佛山后,先是大病了一场,随后给别人当过保安和司机。
王昌宏表示,相关部门对他的任何处罚他都能够接受。据了解,王昌宏炒期货共亏损400多万元。
法治网摘编:方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