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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

发布时间:2012-06-28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新华网  字体大小[ ]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国务院2012年6月28日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资料图)

 

  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国务院2012年6月28日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任命情况如下:

 

  任命林郑月娥(女)为政务司司长;

 

  任命曾俊华为财政司司长;

 

  任命袁国强为律政司司长;

 

  任命邓国威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曾德成为民政事务局局长;

 

  任命黎栋国为保安局局长;

 

  任命谭志源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任命高永文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任命陈家强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任命吴克俭为教育局局长;

 

  任命麦齐光为发展局局长;

 

  任命苏锦樑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任命张炳良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任命张建宗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任命黄锦星为环境局局长;

 

  任命陈国基为入境事务处处长;

 

  任命张云正为海关关长;

 

  任命白韫六为廉政专员;

 

  任命孙德基为审计署署长;

 

  任命曾伟雄为警务处处长。

 

  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上述主要官员将于2012年7月1日起履行职责。

香港公众网摘编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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