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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周翠兰案”开庭 原告现场撤诉

发布时间:2009-12-07  来源:新华网-新华图片  字体大小[ ]
     

      12月7日,被告周翠兰(左二)、第二被告王长玉(右二)和他们的代理人在法庭上。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57岁的周翠兰在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失主则坚称丢的是8200元,反把周翠兰和一名目击者告上法庭,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淮阴区法院12月7日开庭审理此案,经过法庭调解,原告现场撤诉。新华社记者刘兆权摄

 12月7日,原告周继伟和其母亲(代理人)在法庭上。新华社记者刘兆权摄

     

12月7日,案件吸引多家媒体关注。新华社记者刘兆权摄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崟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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