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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检察院探索规范逮捕措施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09-12-03  来源:四川在线  字体大小[ ]

       本网记者从威远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为了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依法适用逮捕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抓住适用逮捕措施的核心要件,与县公安机关就适用逮捕措施达成规范性实施意见,为新形势下逮捕措施适用进行有益的探索。

    ◆该院侦监部门依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紧紧抓住适用逮捕措施的三个要件,把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划分为四类分别研究处理。即:应当批捕的案件,不应当批捕的案件,应审慎批捕的案件,可以不批捕的案件。

  ◆针对以上四类不同情形的案件,采取不同的审查方法,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度。  (威远县检察院钟奇明、黄革委供稿)四川在线首页 > 法制频道 > 行政执法 > 正文(2008-06-27 15:23:20)本网记者 亓淦玉

中国法制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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