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开创新的历史——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侧记
习近平: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
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受贿1500万元!南宁市原副市长刘为民获刑8年半

发布时间:2024-03-14  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字体大小[ ]

   受贿1500万元!南宁市原副市长刘为民获刑8年半

  2024年3月14日上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广西南宁市原副市长刘为民受贿罪案,对被告人刘为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对被告人刘为民受贿所得的赃款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为民利用担任南宁市农业局局长、南宁市兴宁区区长、区委书记、南宁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主黎某某、赖某某等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作调动和人事招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1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为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刘为民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具有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缴纳部分罚金情节,依法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刘为民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