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讲话
“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2024年会”在京举办
不断书写新的绿色奇迹——新中国成立75周年生态环境保护成就综述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公示阶段不得变更剧名

发布时间:2016-05-13  来源:央视网-中新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公示阶段不得变更剧名

资料图:热播电视剧《欢乐颂》剧照。

  中新网5月13日电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过备案审核公示的剧名,不宜随意变更。

  《通知》称,为突出电视剧社会效益和导向意识,强化作品思想内涵,遏制行业在选题策划和申报备案过程中的浮躁之风,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阶段不得进行剧名变更。如确有需要变更剧名的,须在完成片审查环节,经省局或总局完成内容审查后,在确保导向正确、内容与片名一致的前提下按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通知》指出,电视剧创作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提升作品思想价值和文化内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剧目的1500-2000字剧情梗概,须对思想内涵作出概括说明。

中国全民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