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
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为世界进文明 为人类造幸福——新中国贡献世界的历史逻辑

新闻敲诈有“法”治

发布时间:2016-01-22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毫无疑问媒体是一个肩负重要社会责任的职业,媒体从业者当然应该具备强烈的责任感、正义感和使命感,无论是弘扬正能量还是揭露假恶丑,记者都应该遵守职业准则。可是近年来,有些人利用新闻记者的职业特点,特别是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或冒充记者进行敲诈勒索,或以权谋私大搞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
 

  焦点访谈20160121 新闻敲诈有“法”治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毫无疑问媒体是一个肩负重要社会责任的职业,媒体从业者当然应该具备强烈的责任感、正义感和使命感,无论是弘扬正能量还是揭露假恶丑,记者都应该遵守职业准则。可是近年来,有些人利用新闻记者的职业特点,特别是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或冒充记者进行敲诈勒索,或以权谋私大搞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

  2015年8月,陕西省彬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这起案件的被告王铭泽等三人自称记者,到陕西多个县市以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敲诈勒索。

  其中,王铭泽自称是《中国特产报》记者,与他同行的韩延智,自称是《城市经济导报》的记者,亮明身份之后,两人给镇上的领导递上了一封抬头为中央媒体发稿告知函的红头文件,文件后面附着一篇关于该镇的负面报道,每一页文字的末端还特别注明此函会一并抄送国家财政部、农业部、陕西省人民政府等重要单位。这封告知函,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可是没多久,这两位记者却提出,这篇稿子可发可不发,可负面也可正面,而这怎么发的关键,在于当地政府的态度。

  看到地方政府动了心,王铭泽干脆明确提出来:给4万块赞助费,就给一个版的版面,内容甚至都可以由当地自己写。发现情况不对,镇上立刻报了案。根据警方调查,这是一起利用新闻采访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敲诈勒索案,主犯王铭泽、韩延智等人持有的证件,均属伪造。而那封中央媒体发稿告知函则是王铭泽等人在酒店连夜炮制出来的。

  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以所谓的新闻曝光为要挟手段进行敲诈勒索。从2010年开始,王铭泽等人先后在陕西省各个县市作案40多起,涉案金额高达80多万元。事实上,像这样的新闻敲诈案件在这几年并不罕见,更有甚者,有些假记者,还把自己伪装成了中央巡视组随行记者,给公安机关发公函。

  2014年,江苏徐州市公安局就收到一份蹊跷的红头文件,来函人自称是中央巡视组随行记者马一鸣,要求当地公安部门关注解决一起案件。

  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个所谓的红头文件是伪造的,而所谓的巡视组随行记者马一鸣也是个冒牌货。

  马一鸣真名马士平,无业。此前就曾因冒充记者敲诈勒索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2011年,再次重操旧业的他,声称自己是山东法制报的记者,同时还是法制与鞭挞内参社主任,他声称这个内参社是由中国法学研讨促进会主管主办,还有高大上的官方新闻网站。当然,这些都是假的,事实上,记者证都是伪造的,网站也是他自己花钱办的。都是他包装自己的道具。而这次他之所以发所谓的中纪委巡视组红头文件给公安局,替企业出头,是因为拿了人家的钱。

  拿了别人钱的马士平,想到了中央巡视组这个金招牌,没想到在行骗过程中却迅速翻了船。

  以监督和曝光为筹码专挑毛病,借用媒体采访报道的权利来获取利益的不仅仅是假记者,真记者中同样也有人看上了其中的利益,打起了歪主意。

  2015年12月24日,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总裁沈颢等人就因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一审后判刑,他们的涉案金额共计2600多万元,受害单位多达79家。

  针对新闻敲诈,全国扫黄打非办持续推进打击工作,2015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和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联手,共查处类似案件120多起。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呼吁公众,遭遇新闻敲诈,只有积极举报才能让这些以曝光之名行敲诈之实的假记者以及真记者之中的害群之马,没有立身之处和藏身之所。全国扫黄打非办举报电话12390,也可通过中国扫黄打非网或扫黄打非微信在线举报。媒体既然有舆论监督的责任,那么媒体的从业者理应受到全社会的监督。

中国全民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